民族的行政分布是指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间内,其所在地域的行政区划归属关系。根据2000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水族人口为406902人。主要分布在
贵州省境内,有369723人,占全国水族人口的90.86%。
贵州境内的水族人口集中分布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三都水族自治县,有164987人(1990),占当时
贵州水族人口总数的51.15%,占全国水族总数的47.68%。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为邻的荔波、独山、都匀、丹寨、雷山、榕江、从江等县市有水族小聚居区。其次尚有部分水族人口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这里使用的就是民族行政分布描述法。使用这种描述法的好处在于简洁,检索容易,不涉及专门的
学术用语,一般群众易于了解,易于推广。因此,它是民族行政分布描述法中最普及的一种。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种描述法有严重的局限性。它最突出的缺陷在于行政区划的稳定性较差,在历史进程中,变化极为频繁,而且无稳定的规律可寻,变化的速度大大地快于民族文化发展的速度,因而其描述的后果极不精确,往往导致所谓的“民族假性迁徙”。还是以水族为例,1957年三都水族自治县建县之时,将榕江县的兴华、水尾,荔波县的三洞、恒丰、阳安、周覃、九阡以及岜鲜、佳荣、水维、水碰、水庆、尧庆,独山的林桥,都匀的基场、阳和、奉合等水族乡拨归三都水族自治县。1958年至1962年,由于种种原因,除三洞、恒丰、阳安、周覃、九阡外,上述乡镇又陆续拨回原县,加上三年自然灾害,人口减员不少,这样一经统计,三都水族自治县的水族人口骤减,与1957年建县时水族人口有很大落差。这当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再如清代的
四川省西部疆界,仅止于
岷江流域,因而很少提及
四川境内有藏族。
民国时代,在大渡河、雅砻江、昌都地区设置了西康省,其境内分布着大量的藏族。
解放后,裁撤了西康省建制,把雅砻江以东地区划归
四川省。于是现在的
四川省境内藏族人口很多。若简单地对比
四川清代的和目前的民族分布资料,而不考察
四川、西康行政区划的变动情况,往往会误以为藏族迁入
四川一样。在民病史研究中这种无视行政疆界变动,仅直接对比文字资料的变化,去断言民族迁徙,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假迁徙”。这是一种习见性的错误。事实上,藏族并未发生大的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