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许多“羌族”并非由于国家的民族划分、识别而成为“羌族”。事实上,岷江上游与
北川地区居民大多有丰富的
父系汉人家族记忆,足以让他们采借以成为“
汉人”。他们之所以选择部分记忆,多为
母系祖源记忆,以将自己登记为“羌族”,自有当时的政治、社会与经济背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执行民族平等与消除民族歧视政策,的确让许多非汉族群,或被视为“
蛮子”的“
汉人”,不再受羞辱、欺侮。稍后渐进实施的少数民族政策,在岷江上游与
北川等资源匮乏的边缘地区,更使得本地人——包括
从前许多自称
汉人,而称上游
村寨人群为“
蛮子”的人群——有意愿承认自身的少数民族身份或攀附少数民族身份。
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由于受各种政治运动影响,在19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后放宽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在某种角度而言,意味着大量的地方
公职将由当地少数民族来竞争、分享。同时进行的个体化经济与国家的边区经济开发,都使得原来经济落后的岷江上游地区充满了新的资源。从这时开始,本地的少数民族认同得到鼓励与舒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