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州的城镇中,“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文化”是一项可分享、争取的资源,不只是因此产生的政府
公职和较优厚的经济、文教、观光开发建设经费,也包括较优越的生育与
子女就学机会。于是在此资源匮乏的整体环境中,城镇中“少数民族”此一领域,提供了一个相当可靠的、低风险的生存空间。以
公职人员的薪水来说,他们的收入可能比不上许多勤奋致富的
村寨农民。然而,
村寨中的父母们却竞相将
子女送入较好的学校就读,以期望
子女未来能成为民族干部。这不只是因为
村寨生活苦,他们希望下一代能脱离每天爬坡上下
寨子的生活。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在追求最低风险的经济考量下,成为民族干部是一种较“经济”的生计方式。然而城镇中“少数民族干部”此一领域资源也相当有限,因此形成另一种资源分配与竞争场域。教育是进入此一场域的重要
关口,因此如何将小孩送入城镇中的学校,特别是进入培养民族师资与干部的民族师范学校,成为羌族间一种激烈的竞争。每年暑假,许多羌族家长都在为孩子的就学奔走、请托。就此而言,城镇中的羌族自然占了许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