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扩大一个家庭的
亲属范围。然而在沟中孤立的
村寨环境里,羌族一般不愿意女儿嫁到远地去,非不得已也不愿意娶远方的女子。许多地区民众皆认为,同寨的人都是一个根根(来自同一
祖先),因此
嫁娶必须在邻近
村寨找对象。在较大而包含有几个
汉姓“
家门”的
寨子中,可以在本寨各“
家门”(同一
汉姓的人群)间行
嫁娶,或在无
汉姓的地区,寨中各“家族”(祭同一
地盘神或
祖先神的人群)之间也可以行
嫁娶。不过,大部分地方的习俗还是倾向于在本寨之外找婚嫁对象。无论如何,女儿不要嫁得太远是重要原则,如
汶川羌锋一带羌族习俗,在嫁女儿时母亲常唱道:“我没有将你嫁到远地去,你只是嫁到猪叫、狗叫听得到的地方。”婚姻的另一个原则是:女子往经济状况较好的
村寨或地区嫁。在高山
村寨地区,经常也就是往下游的
村寨嫁。在乡上或街市,便是往州内城镇或州外的汉族地区嫁。许多嫁女儿的父母亲说,这样做是希望女儿可以少吃点苦。对于娶媳妇的家庭而言,他们却认为上游
村寨来的女人比较能吃苦耐劳,不像下游
村寨女人那样好吃懒做。对于双方来说,
亲家都是在需要借粮或
避灾时,一个可以救急避险的地方。然而就在
平日农忙时,一个家庭也常要求出嫁的女儿与
女婿回来帮忙。这究竟是否为本地的一种“传统”,事实上是有争论的,这也是造成
亲家间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