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俗形式与原始信仰有关。葬式的目的意在
招魂、慰魂和安魂。为死者
招魂,
中国上古时期最初称为“复”,即通过一定的葬祭与仪式,使死者
灵魂复返故土,不致于浮游天宇间无栖无依。《
礼记•檀弓下》云:“复,尽爱之道也。”《
楚辞》中便有《
招魂》篇,“冀精气反复于身形。”
招魂,当然也包括为
重病膏肓的生者
招魂,或称“叫魂”、“求魂”,认为魂游于身外,引其归位的一种萨满神术。在萨满祝祭活动中
招魂祝辞占有重要内容,实际上是属于一种咒语式的短而情深的神赞,也是一种诵讼式的“佛波蜜”(诵念词)。
萨满教认为,人死后魂不守舍,魂气浮荡于空宇间,必须要经过萨满诵讼
招魂“佛波蜜”,才能使游魂引领到一定的地点,使之凝聚不动。这种不动的形态被认为是象有一层薄质包围着的内部流动的气雾状体,唯萨满可以看见。但它不能长期静止不动,会消散和游走难寻,萨满咒语的约束力亦是有一定时限的。为此必须有一定的附着物,做为浮魂所托,使之久凝其上,象人的肉体依然如活着一样魂有所归。这便是
葬俗中的引魂物:满族及其先民所用的坟上“佛朵”和
招魂幡,其形为一长竿上扯满丝条纸帛,便是人死后的魂魄皈依附体。鄂伦春族出殡时,要请萨满扎一草人,上系很多条线,死者子女们每人拉一条线,后将线弄断,便意味着
灵魂远离,而做草人便是亡者魂魄的附体。鄂温克族在坟墓四周,埋上四根
木桩,
木桩上拉上线缠,也是表示引导
灵魂复归的依附物。后来,逐渐发展,将死者牙齿、骨骼或者装殓骨骼的罐、瓮、匣、篓等都看成
祖先灵魂的依附物,甚至视为
祖先英灵的替身和化形,进而又出现许多偶形
祖先替身,这便是人形神偶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恩格斯对
灵魂不死观念有过著名的论断:“在
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
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
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
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
灵魂不死的观念。”在这种
灵魂不死的观念的支配与影响下,在北方诸民族宗教
祭祀与
祖先崇拜活动中,
创造了不胜枚举的偶像神群,形体大小不一,男女老少不等,采用各种质料雕制、
缝制、编制、绘制、磨制许多种类的神偶,即瞒尼神群,其中绝大部分是
祖先崇拜观念之下的
灵魂代表。当然,因时间与历史的疾速推进,许多有一定代表性的
灵魂神偶被整体崇拜意识所代替,只成为某一方面的
祖先神偶了。这些神偶不仅神力大,而且享有威严,不单外姓外族众人不敢冒渎,就是本
氏族的族众也敬畏十分。神偶们常通过本
氏族萨满,对
子孙们提出各种要求,如稍有怠惰,便要受到灾病折磨。如神偶提出住的地方不好,便要重新修饰神匣神篓;神偶认为身冷不适,便要给神偶制做各式革服皮履;神偶要吃兽血,便要按神偶示意宰杀牲禽,为神偶嘴上涂血,表示享用新鲜野味。所以要这样祀奉,就是表示是本
氏族的
祖先灵魂仍活动在偶体之内,象
平时生活在世上一样,与族人同享天伦之乐和儿孙们的殷勤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