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魂崇拜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
墓葬遗址上有明显反映。例如,属于
仰韶文化的
西安半坡氏族墓葬,除了绝大部分头向朝西(故土方向)外,还有少数朝北、朝东、朝南,而朝北的多为俯身葬,且无随葬品,还有屈肢葬的,且是断肢折骨。按照半坡
葬俗,仰身直肢头朝西是正常葬式,这些特殊葬式的死者应属于不能同归
氏族祖宗故土的鬼魂,他们或是本
氏族的凶死者、犯罪处死者、夭折者,或是外
氏族,敌对
氏族的死者。从民族学资料来看,这些亡魂都视作凶魂、祸祟,故在葬式上特殊安排以图控制。如澳大利亚库尔奈部落、西伯利亚埃文克人、我国的怒族等都把敌对
氏族部落的亡魂视作本
氏族部落的灾祸,因而属于控制驱赶的对象。在某些民族的同一
氏族内,祖灵与某些鬼魂也有严格区分者。如彝族认为不能归
氏族故地与
祖宗团聚永生的亡魂即变为“鬼”,游荡人间,危害人畜,所以把他们与自然魔鬼归为一类,成为控制驱赶的对象。如他们把患麻风病而死的视作与麻风鬼(“粗”鬼)同类的病魔,在驱麻风鬼仪式“粗尼木”上,要首先为之
招魂,使脱离鬼魔状态而重新成为“亡灵”,然后再举行送魂仪式使归故土而成为“祖灵”,如
招魂失败,即和麻风鬼一起驱杀。这就是“
祖先”与“鬼魂”的界限。由于彝族认为
祖宗最爱护后代并有力地保佑后代,所以特别重视送魂仪式,成为
子孙对父祖的最大义务,也是社会的最高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