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山东省志•农业志》考证,13世纪末
上海一带
棉纺织业蓬勃发展,对原料的需求激增,此时
京杭大运河舟楫往来频繁,植棉业由此北传到
山东西部。从1975年在邹城和1982年在嘉祥曾发掘出的元代
棉织物。虽然能考证出曹元用棺内陪葬物品并不一定为本地所有,但是并不能证明李裕庵墓中的
棉袍非本地所出产,所以鲁西南地区在元代中后期即有可能已开始植构。在元末明初贾仲名所撰元杂剧《荆楚臣重对玉梳记》中,有东平府柳茂英贩运20船
棉花到
松江府的情节,则说明了在这一时期鲁西南附近地区的
棉花生产己经出现剩余。1366年,元政府曾诏示全国“凡农户有四五亩至十亩者,必须栽种桑麻
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按此比例加倍。”明初政府继续继续了这种政策,
山东棉花种植面积在明初大规模增加。如洪武二十九年“北平都司布六十万匹,
棉花三十四万斤,辽东都司布五十五万匹,
棉花二十万斤,俱以
山东布政司所征给之”一年起运
棉布115万匹,
棉花54万斤,相当于
河南、
山西此年起运的2倍。可见,
山东地区的
棉花产量之大。
嘉靖《
山东通志》记载,
棉花“六府皆有之……商人贸于方,其利甚溥”。明中期后赋税折银征收,有关资料显示当时一亩
棉花所获相当于数亩粮食的价值。这种状况刺激了
棉花生产,明代鲁西南地区成为
山东重要的棉产区。万历《兖州府志》即曾说郓城县“
木棉转卖四方,五谷之利不及其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