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使心灵洁净,行为纯正,从而邀取神佛的
恩宠和悦纳。
宗教道德的核心,集中到一点就是对所信神明的敬畏和爱,要求
信徒一言一行符合于神的旨意。由于
宗教长期宣传神对人在道德行为上的监临与审判,自然会引起信仰者感情上的反应。如果信仰者自己意识到道德行为有不合于教义规定和神灵旨意者,当然容易产生出对神灵审判的畏怖感和羞耻感;而当其自觉到道德行为符合于
宗教道德规范时,也会产生获得神宠或与神合一的
神秘感。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佩斯夫妇弑君篡位之后,犯罪感紧紧束缚着他们的心灵,从此不得宁静。麦克佩斯说:“我们为了希求自身的平安,把别人送下坟墓去享受永久的平安,可我们的心灵却把我们磨折得没有一刻平静的休息。”他经常看到被害者的鬼魂,麦克佩斯夫人老是觉得即使使用所有的
阿拉伯香料也不能使她那双沾上血腥气的小手变得香一点。这些戏剧性的描写与
表现了心理学上的真实。在
宗教生活中,关于在上帝面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之类
宗教体验,也正是麦克佩斯式的
宗教变态心理。与此性质相同,一个完全彻底地按照
宗教教义和神明的要求来净化自己的道德行为的
宗教信仰者,往往也是响往于极乐世界的
迷信者和迷醉于人神合一的神秘主义者,自然更容易在主观感受上产生神秘的
宗教幻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