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已体现在人的
肖像上,但是他们所处的野蛮下期,还不知道有所谓遇像。这是还处在向多神教发展路程中的对自然与元素底崇拜。”恩格斯在论证
宗教的性质时,还有一句名言:“事实很清楚,自发的
宗教,如黑人对偶象的膜拜或雅利安人(指印欧语系各民族,
伊朗、
印度等各民族)共有的原始
宗教,在它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份,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很快地免不了有
僧侣的欺诈。”从革命导师论述中可以看出,
马克思和恩格斯均认为神偶的产生不是在“最低阶段的部落”,“野蛮下期”,实际上是指原始社会中期和后期,即母系社会时期有了神偶崇拜。按社会发展世纪分析,便应是在旧石器晚期到新石器初期至中期,才产生了原始
宗教的偶象崇拜观念。所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神偶最早应产生在原始社会,是原始社会的
宗教信仰观念。从北方
萨满教资料中分析,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的“最低阶段的部落”即是指北方原始先民的原始部落,当时所崇拜的
神祗是原始初民自身以外的一切自然存在物质。
原始人在对自然界诸种现象无法解释和幻求得以庇佑的心理状态下,便会自发的产生神圣崇拜的
宗教意识,祈求荫护和赐降神力。《吴氏我射库祭谱》中追述本哈喇所祀“九满爷”(即“九位瞒爷神,瞒爷,
女真语,即指萨满神偶崇拜的
先祖神和自然界
神祗)神偶时说得很透彻:“吴扎拉哈喇祖居萨哈连北丘温里哈达南,
奉祀祖传瞒爷玖位,白羽鹰鸟叁位、桦皮三角头长足臂神壹位、红石椎柱神壹位、蛇猬椴木柱神壹位、大鳇鱼牙骨神壹位、熊肋骨人神贰位,前柒位祖传遐远,不纪其岁,熊人神传为
咸丰拾壹年本族衣崇阿大萨满迷山十日,水食不进,梦得神引生回,忆其形面设熊肋骨人神瞒爷,遂
世代承祭焉。”从满族吴扎拉氏所奉之
祖先神偶,其中大多数是某一种自然物,如
鸟羽、桦皮、红石、蛇和刺猬皮、椴木、鱼牙等等,视做偶体作为崇拜物,这实际是很原始的灵物崇拜。当时原始初民还未形成同物体明确区分开来的神灵观念,所以仅把
羽毛、骨、木、石岩等视为有神性的崇拜物,认为是有意志和能力的灵物予以崇拜,以求
避邪、消灾、祈福和随身
佩饰、携带,增加抗御能力。除此,满族吴扎拉氏家族神偶崇祀还有一位熊肋骨人神瞒爷神偶,从传述故事可知系在清
咸丰十一年增设神偶,意在报本谢神而立
神祗。清
咸丰十一年(1861年)时间甚晚,与该姓灵物崇拜神偶的
祭祀年代是不能比拟的。所言“前柒位祖传遐远,不纪其岁”,尤证实
萨满教神偶崇拜最古老最先出现的崇拜形式是实物形体崇拜。在漫长的一段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还未有形成人形偶像崇拜。从国外人文学发展例证亦可证实,最原始的时代,如西北土著民族常将装有豹爪或豹毛的蜗牛壳、
鹿角尖佩戴在身,认为有壮胆之用;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崇信
萨满教,他们竟将幼儿干尸作为帮助
狩猎的物神。生活在我国东北的赫哲族以及生活在苏联境内的那乃人和果尔特人,都曾崇信
萨满教,他们的最初神偶也多为虎形、鱼形、鸟形、刺猬形、熊形等等神偶,甚至鱼、蛙、蜥、虫类等都是某一种帮助萨满施行神术的灵物。《东北亚洲搜访记》记载,居住在我国东北海拉尔河上流巴尔喀
蒙古中的索伦人(即鄂温克)家“悬一小毡毛,纳山
羊毛于其中而缝之,此即索伦男女之神,家家信仰,萨满为之
祭祀,亦为之祈祷。”又如达斡尔人崇信“霍列力”神,共包括十七种神,它们是由五十八种生物和物件组成的。“那吉勒巴尔汗”是
新娘从
娘家带来的神;“华味巴尔罕”是用桦树皮或其
木制的日、月、虫、蛇等物组成。鄂伦春族有木刻鱼、鸟、鹰、鳖等偶像,用线连在一起,随时祭供。满族东海窝稽部那木都鲁等七姓满族萨满跳神所穿的神衣神裙之外,披挂着
七彩石坠、
灰鼠和香鼠、貂、貉等毛尾、桦皮和藤条、黄柏、蒲苇、冻青等雕饰成的各种形态怪物、鱼皮和兽牙兽骨、禽羽禽爪、黄羊蹄角等物,披饰全身有数百件之多,代表了宇宙间的各种生命与物质,萨满借用来为自己在神事活动中自如驱策,也可以赏赐给部落族人作护宅神或守护神。神偶最原始为某种部件灵物,从我们掌握的大批实物资料证明,它是属于原始初民时期低级的简单而朴素的具有
宗教萌芽观念性质的雏形祭物,最早产生的年代应在原始
宗教观念形成的数万年前便产生了。当时产生的条件与因素是因为原始初民对自然界赋予衣食的崇仰,或因遇灾异得以解脱时正恰有某种动物或有某种物质在自己身边或从自己身边走过,便以为对自己的庇佑和帮助,“凡所藏瞒尼木皮
神祗,均为
先祖有功,实为报本勿忘之意”。总之,在原始初民初级阶段,人类生命意识与思维发展意识尚十分低下,思维观念也就必然纯朴简单,只有直观性和直感性的心理意念,所谓直观性便是依靠主观肉体直接看到的周围世界的现实映象,反映到人的头脑中长久以后便留下了记忆,逐渐熟悉并认识了这种社会物质映象,便对其渐而发生
情感与分辨力,产生了好恶、凶善、利害等思维意念,这便是直观性效果。原始先民最原始的心理活动主要靠直观性,品评与鉴别自己的亲疏意识,好者、善者、助己者便亲近之,相反,便疏远之。直感性,所谓直感性便是依靠主观肉体直接触及到的周围世界的现实物质,反映到人的头脑中长久以后便逐渐凝生与刻记下了对客观物质形态、性质、特征、变幻的意念,从而产生了应付进而驾驭其特性的心理意识。同样,直观性作用也产生了好善、凶善、利害等思维意念,产生直感性效用,趋利避害。这些原始心理观念便是决定原始初民生活的唯一准则,灵物崇拜的原始意识,便是由于
原始人长期的社会生产生活,与周围世界发生了直观与直感关系后,而形成的
宗教意识。这些观念和认识,只能属于人类初级阶段最简朴的心理意念。那时的万物有灵观念还非常简单,正因如此,原始初民的灵物崇拜物可以说枚不胜举,几乎囊括了世上的所有物质与人类之外的客体,都被他们选认作某一类精灵的代表和化身。只不过世界上各民族、各部落的原始先民,因生活环境、生活条件、心理素质的迥异而认定的灵物不完全趋于一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