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于特定地区和国家的
佛教、
基督教和
伊斯兰教之所以能超出固有的国界,有其
宗教的和社会的原因。在
宗教观念上,
基督教的上帝、
伊斯兰教的
安拉都摆脱了种族和地域的狭隘性,具有超世界的神性和形象。如果说,
氏族宗教和国家
宗教所奉神灵的神性是本
氏族、本国家的人性的异化,那么,世界
宗教的神的神性则是抽象的人性和人的“类的本质”的异化。正如恩格斯所说:“在[
宗教]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的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这样就产生了一神教……”随着
宗教的向前发展,这些神愈来愈具有了超世界的形象,直到最后,由于智力发展中自然发生的抽象化过程——几乎可以说是蒸馏过程,在人们的头脑中,从或多或少有限的和互相限制的许多神中产生了一神教的唯一的神的观念。”万能的唯一神观念,是对一切神灵(包括
氏族保护神、国家保护神)的否定。它的“唯一性”,取消了各国信众对其他神灵的自由选择;它的“万能性”,又为各国信众提供了可能的福佑,为他们对于幸福的追求准备了幻想的满足。在
宗教观念上,
基督教的上帝已不再是犹太人的“父”和“主”,而被认为是一切人的“父”和“主”;
伊斯兰教的真主
安拉也不单是古莱氏部族和
阿拉伯人的“主”,按照《古兰经》第一章“法谛海”的说法,他是“全世界的主”。上帝和真主的全知全善和全能,可以满足全世界各族皈信者的要求。
基督教和
伊斯兰教的神学则宣称,他们的上帝和真主无形像,无方所,这就是说,上帝并不是白种人,真主也不只是
阿拉伯人,这种神学观念也为世界其他种族人民接受上帝或真主,免除了民族感情上的障碍。早期
佛教主要讲个人觉悟成佛,佛的神格化不太明显。但当时的
佛教所谓成佛后的“终极涅槃”,则已为一切“觉悟者”敞开了大门,为
佛教的普世化作了观念上的准备。在
佛教的后来发展中,佛神格化了,“佛性”泛存于世界上一切人和一切物之中,神格化的佛又被认为是志在“普度众生”,而不仅只是古代印度人或某个特定的种族。这种“佛性”观念,使
佛教超出了种族和地域的狭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