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基督教没有加深民族隔阂的繁琐仪式,“毫无差别地对待一切民族”、“打破了犹太人基督徒的优越地位的观念”,更主要的是,由于“
基督教又通过它的
创始人的牺牲,为大家渴求的摆脱堕落世界获取内心得救、获取思想安慰,提供了人人易解的形式”,因此它很快超越了民族界限,传播到
地中海沿岸各国,在各种民族
宗教归于湮灭的同时,迅速发展为世界
宗教。除了上述原因以外,
基督教之所以战胜其他
宗教而传遍
地中海世界,从社会和文化背景来看,也可归因于大一统的罗马帝国造成的政治上的世界主义、文化上的混合主义和道德上的个人主义。关于政治上的世界主义和文化上的混合主义,我们在前边曾经提及。至于道德上的个人主义,它是随着民主共和制度的衰落而滋生的。城邦民主制度下的公民,个人的生活同城邦(国家)密切相关,个人可以较直接地影响国家政治决策,因此公德被视为第一位的东西。但在高高在上的帝国统治机构下的
臣民,由于影响国家事务的希望甚为渺茫,所以他们关心的重点自然转向了个人的私德(斯多葛主义即其
哲学反映),也自然容易被强调个人完善以获得救赎的
基督教所吸引。科瓦略夫指出:
基督教里第一次出现了新世界观的萌芽,它带来的新东西是被城邦及其
伦理所束缚的个性底解放。这种解放带有片面的性质:人的道德上的完善,他和上帝的关系,他个人对罪恶的责任。尽管如此,在个人解放的长期历史过程中这却是向前迈出的巨大的一步。他认为这是
基督教胜利的原因之一。从
基督教既是普世
宗教,又是个人
宗教的这个特征出发,从早期基督徒关于一切时代的、一切人的罪恶,都可以通过一个中间人的一次伟大自愿牺牲而永远赎掉的信念出发,恐怕更能全面地理解恩格斯称
基督教为“人类精神史中最革命因素之一”的原因。与其说恩格斯所称的早期
基督教的“革命性”主要指的是社会政治革命,还不如说它主要是指思想领域的革命或
宗教上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