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
瑶族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早期著作有黄朝中等人的《粵北
瑶族的经济生活形态》,主要是对解放前粤北乳源
瑶族社会经济调查的延续和补充,
近期则有杨宗銮的《解放前(
广西桂平县)木山
瑶族社会概述》和范宏贵的《在大瑶山进行微型研究的体会》。而周光大的《
瑶族解放煎的社会经济形态》比较全面地概括了1949年以前
瑶族的社会性质,指出:“解放前大部分
瑶族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少部分地区以林业生产为主,专门从事手工业和经商的人数很少,商品货帀关系不发达,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生产的
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解放前
瑶族社会的经济形态是复杂的,绝大部分地区以封建地主经济为主,个别地区以封建领主经济为主,在全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主导经济影响下,各地的社会经济又不同程度地具有半殖民地的性质,在先进地区已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而在不少的地区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遗迹。”高言弘、李维信在《
广西瑶族经济的特点》中,特别指出林业和土特产品的生产是瑶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因瑶区“内部无墟场,很少有人经商”,强调了发展瑶区商品生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此外,对于解放前部分
瑶族地区仍然保留的农村公社制及其残余亦曾加以研究。韩肇明的《论
瑶族农村公社》指出,在大瑶山和十万大山的部分瑶区,“农村公社是由家庭公社发展而来,并以农村公社特有的地域性的社会组织和二重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长期依存于封建社会之中。”张有隽、邓文通的《十万大山山子瑶农村公社探讨》一文,根据1980年和1982年两次在
广西上思县十万大山的实地调查和前人的记录,研究了那里的山子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状况,指出他们的“
氏族制度早已瓦解,地缘关系已成为联系人们的
纽带,生产资料占有与产品分配具有二重性,上层建筑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以村民议事会和村老理事为特点的村社组织和民主制度,社会内部并开始萌生了一定的阶级关系。”因此,解放前十万大山山子瑶社会“还处于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农村公社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