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婚后
新娘不会住在夫家,而是回到
娘家居住。直到怀孕后才会真正住进夫家开始真正的婚姻生活。若两三年以后女方仍旧没有怀孕生子,则会有遭遇“退婚”的风险。且这种退婚的责任完全在于女方,彩礼等物品还要悉数归还。可见生育后代对
侗族婚姻来说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两点:首先,从江
侗族是一个
典型的稻作农耕式生计类型区域,一直以来耕作方式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处于自给自足的
自然经济状况。所以对一个家庭来说劳动力是生活温饱的重要保证,越多的劳动力才能保证生产力的充足。其次由于
侗族大多以姓氏为单位
世世代代聚居在,居住地区虽然
青山绿水,但远离城市,卫生医疗条件差,人群的寿命很短,繁殖后代保证族群的延续和规模就成了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