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乾隆七年(1742年)开始,
侗族纺织业又有进一步发展。当时清政府“立法劝民纺织”,因而黎平、锦屏、天柱、镇远、榕江等农民植棉不断,其数几近全省二十三个产棉县的四分之一,并具有与以往不同的特点。第一,使用了新型纺织工具。当时的榕江已出现并使用了脚踏
纺车,能同时纺成两股线,比
手摇纺车提高工效两倍。第二,
织物精致、美观。据了解,当时天柱、锦屏的
侗族织出了精致的“侗帕”;黎平农民织出了“
粗布”;六洞织出了“蓝布”曹洞织出了“
侗锦”。
侗锦“皆红黄棉纱所织”,“以五色绒为之,亦有花木禽兽各样”图案,“以花木名者”有“
芙蓉、蒲桃、
牡丹、
葵花、蘘荷、
樱桃、
茱萸、林禽、
芝草、
皂木”等;“以鸟曽名者”有“
对凤、翔鸿、
仙鹤、
鸳鸯、
飞燕、
麒麟、金雕、
天马、群邪、
狮团、
象眼、走龙、蚊文、
龟背、
虎头”等;“以器物名者”有“楼阁、摴蒲、
绶带、银钩、
盘球、
簟纹、鱼池、情山、连壁、杂珠、摴晕、方胜、阇婆”等。“皆所谓物五色而极思,借罗纨以发想者矣”,其中,以“曹滴洞”有“
侗锦”为最好:“精者甲他郡,冻之水之败,溃之油不污。”到道光年间,仅锦屏县小江就有“靛塘”40多个,年产
蓝靛四万多斤;
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仅榕江县城就有纱布绸缎业16户。这说明当时
侗族纺织文化已相当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