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统一
台湾后,依照大陆学制,
台湾各府、县在成立的一二年后均设立府、县
儒学。发展速度居全国各省之首。在此期间,
台湾的学校大致分为以下六种形式:(一)“
儒学”,大多设于各府、县的文庙,是地方政府的官办学校,入学资格限于曾由学政主考及格的秀才。
平时并不开课讲学,学生自己进修,但须按规定时间应考以求晋级。因此
儒学乃是主要负责晋级考试的教育机构。(二)“社学”,也属官办,1684年(康熙
二十三年),
台湾知府蒋毓英创建于府城东安坊(两所)和凤山县土墼埕。后因故废置,演变为文人结社集会的场所。(三)“义学”,俗称“义塾”。初为官办,多设于各府、县的街村内,专收贫寒
子弟入学,不收学费,学生多为6—14岁的少年,由生员担任教职。后民间也纷纷捐资兴办,其中最著名的是芝山文昌祠义塾(在今
台北士林),和枋桥的
大观义学(在今
台北板桥),这两处义学至今遗址犹存。(四)“民学”,纯属私立,俗称“私塾”、“
书房”、“学堂”等,大多招收有钱人家
子弟就读。入学年龄约在七八岁之间,修业期限依各人需要,并无固定时间。(五)“书院”,属于“公有的私人学校”,分府、县两种。
台湾最早的书院是1683年(康熙
二十二年)由施琅创建的“西定坊书院”,而1704年(康熙
四十三年)创建的“崇文书院”则是
台湾第一所规模较为完善的书院。据统计,到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台湾先后共创建有44所规模不等的书院。可见,
台湾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的确十分惊人 (六)“土番义学”,是设立于各个番社(主要在“熟番”社)的一种“社学”,专收“番童”就读,延聘
汉人执教。这种“土番社学”仅在
雍正年间即设立有50多所,使通
汉语、识
诗书的“番童”日渐增多,这对于传播汉文化、促进原住民各族群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