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演故事是传统
戏曲的本质特征,所以
戏曲表演叙事以
戏曲角色的表演为中心。“
戏剧与叙事文学有所不同,比如小说家笔下的人物,是一定要通过语言来交代其外貌模样的,而
戏剧则用不着,角色往台前一站,外貌、形体、服饰甚至气质立即呈现在观赏者眼前。
戏剧也省略了背景和环境的交代,舞台上的布景、
灯光可以很直接地把这些展示出来。”因此,虚拟化、程式化的舞台演出是
戏曲表演叙事的关键,
演员凭借呈现的情景进入之前设定的角色,依靠装扮、语言、神态、动作等手段讲述
戏曲故事内容,
戏曲角色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主要叙述者和体现者。在
戏曲表演叙事中参与舞台演出的人员肩负责任重大,
戏曲角色是
戏曲叙事的终结者。
戏曲文本是叙事性文体,仅能为
演员的表演提供引导和说明,文本中演出台词和演出提示需要通过
演员的反复推敲、练习后搬演到舞台上,
戏曲表演叙事才能够最终实现。在舞台演出时,人物形象将内心活动转化为外部动作是中西方
戏剧的一般规律,但在转换过程中侧重点是不同的。西方
戏剧在转换成外部动作时更多的是
表现演员之间面对面引发的冲突,通过外在的动作展现内在的心理活动。而我国
戏曲表现的外部动作更多注重内心意志的展现,将舞台空间腾给人物
灵魂深处的
情感流露,舞台演出的神态、动作形成抒情
风格,将
戏曲角色的内心活动展现给观者是
戏曲表演叙事传递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的有效途径。在舞台演出中尽可能地博取观者内心
情感的认同倾向,通过
戏曲表演叙事观者在不知不觉间先于
戏曲角色洞悉了故事发展方向。“观众通过这种全知的叙述方式将自己想象为无所不知的先知者,不仅掌握
戏曲或悲或喜的情节,并且通过观看表演叙事满足百看不厌的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