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改土归流”以后,清政府认为
土家族“
服色一项,更属鄙陋。”加上满汉文化大量的涌入土家地区,并受到统治者的大力推崇,清乾隆《永顺府志·檄示》卷十一中有这样的规定:“尔民岁时伏腊,婚丧宴会之际,照
汉人服色,男子戴红帽,穿袍褂,着
鞋袜,女人穿
长衣、
长裙,不许赤足,岂不有礼有仪,体统观瞻,倘有不遵者,即系犬羊苗裸,不得与吾民同登一道之盛矣”,久而久之,“尔民一村一寨之内,或有二三人家,仰逢遵劝谕,即将衣履改换,不过
数日,邻里亲族无不相尚移易”但一个民族的传统心理和审美情趣不是一朝
一日形成的,满汉服饰进入土家地区后,经土家人民的再
创造和加工,逐步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式样。男子头包青丝或青布帕,成人字形,着
琵琶襟特点的满襟或对胸
便服,有领,袖口滚边,至今仍是土家老者的常见服装。
裤子有
白布裤腰,
裤脚短而大,缠兰布
裹脚。妇女比较讲究,有老、壮、青年之分,头包青布帕,青年妇女喜穿青、兰、绿、
红色托肩上衣,均滚
花边或
五色梅花条,套一件花
围裙。
裤子下端膝部和脚口有
五色花或贴
五色梅花条。而
孩童的
衣裤不多讲究,只是多有些点缀的花色图案及小孩特有的饰品。由于这时的
土家织锦的主要功能作用已从土家服饰系列中退了出来,所以质地较粗而厚,花色富丽复杂,已不再适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