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味的形式”并不是普通层面上所说的“美”,实际上是
表现美的形式——“在审美上打动我的线条和
色彩(把
黑色和
白色也算作
色彩)的组合。”能够确定的是,该表述可以通过“形式组合”以及“韵律”等
词语进行替代,但是在相关的意义以外,各种描述性或暗示性的内容都不应该存在。其仅是针对外在形式的突出,更多地关注线条、
色彩等方面的联系,惟有此类组合方能实现理想的表达效果,进一步发展成为“打动人”的艺术创作。
戏曲表演本质上是一种依靠语言、行动构成的艺术,通过
演员表演相应的神态、动作以及语言等方式叙述虚构的故事内容,并且通过激烈的
戏剧冲突实现
戏曲角色的
情感交流。在某种程度上讲,
戏曲年画是以
戏曲表演为蓝本的再生性绘画艺术,是一种依据
戏曲的主旨思想从形象思维到对应主体呈现的艺术
表现形式,同时也是为反映舞台演出盛况而提供服务的独特手段。在清代晋南
戏曲年画中由人物形象和背景砌末等组成特定的形式关系,使
戏曲年画成为
戏曲舞台艺术中除
戏曲表演再造因素之外的一种
戏曲视觉空间艺术。
戏曲年画以
表现戏曲故事内容与舞台演出场面为主,在
戏曲艺术的展示及其审美价值的提升方面功不可没,是当时泛
戏曲形态性质的
图像资料中杰出代表。它以其具体生动、形象逼真的舞台演出场景,纤细绵密的
风格,富有
张力的线条,给人以全新的视觉感受,将
戏曲图像与
戏曲表演的艺术
表现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清代晋南
戏曲年画实现
戏曲表演的展示功能是与其基本的艺术属性分不开的。就其形态特征来看,任何一门艺术都不可能是单一的,需要吸收和借鉴其它艺术的
表现手法和技巧。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门艺术或多或少都具有综合成分。当然,局部的、微观的运用或间接意义上的运用并不能改变一门艺术的基本性质。毫无疑问,与
戏曲表演相似,作为舞台演出展示类的
戏曲年画是一门新兴的综合艺术。其本体特征涉及到艺术形象的感知方式和存在方式,艺术传达符号体系、再现现实生活的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