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苗族服饰变迁还来自苗族内部精英的改革倡导。历史上,倡导苗族服装改革比较著名的是黔东南锦屏县境内清水江、亮江沿岸地区和雷山县周围地区。道光年间,锦屏县娄江苗族举人、黔西州学政杨学沛在娄江、偶里、稳江、铜坡等“二十一早半”地区倡导改革内容涉及婚姻、乡规、服饰等。服饰改革主要是针对妇女。规定头饰:未婚者蓄长发,加红
绒线编成辫垂后或盘于脑侧,红绒头垂下左肩胛。已婚者将发绾髻于脑后,不加
红线,插以弯弥(银簪)。
平时不包帕,干活时搭
布巾于顶抵尘灰。戴小手环。上装:衣作矮领,袖长及腕,腰宽大,衣长及臀,
左衽大襟,两侧开叉,布扣,束蓝或
绿色宽
腰带。下装:改
褶裙不筒裤。
衣裤布料着色不限。并把改革内容碑刻昭告。此项改革影响颇大,如今,不但此地,邻近的
大同、秀洞、铜鼓、小江、九寨及至天柱高酿、
湖南靖州县与锦屏毗邻地区多数仍袭其装形制。清末民国后,过去的
褶裙和多襟
花衣“欧衣”(译“雄衣”)演化成节日、婚庆、走亲访友的盛装。出现了一种以紧袖短
上衣,贴身
长裤为日常生活装、劳动装的服饰
款式。这种服饰迅速流传到丹江、台拱、凯里等邻近地区,成为今巴拉河流域仍在流行的服饰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