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观念中外在的活跃元气,绝不是宇宙间浮游着的云霭风雾,而认为是众客体的魂灵浮游在天宇间。它们在原依托物毙朽后而离开依托体之外浮游不定。有时暂栖于
草叶、露珠、丘峦之间,无有定址,并认为魂魄浮荡,喜行止在寒暗湿荫之地。这种观念的产生,很可能是
原始人从肉体在某种场何易于腐败的生活经验中,长期归结而来的。因此,寒冷、阴暗、水湿都可以有一定的机体保腐性质,使自己
祖先的遗体能够长期保存下来,能与活着的
子孙们多处几时,多见几面,所以,在这种观念中便认为死后的
灵魂也喜欢阴暗湿润之所,不要见到
太阳。避光是
灵魂长栖与游动的最重要条件。在北方诸崇信
萨满教的民族
祭祀中,都是避光
祭礼,实际便是后来的背灯
祭礼。如若纯是人魂,
萨满教观念则认为其浮游区域多是他生前最熟悉的宅宇、用具以及其未竟之举,也常浮游于他生前最爱怜的儿孙宅所。在北方诸崇信
萨满教民族
民俗中,便有“魂萦故里”之说。人死后北方诸民族都习惯将其
妻妾殉葬,其所用之马、狗、鸟等生命以及一应用器全要入葬——俗称“烧饭”,进行火葬,最早已有水葬、土葬、风葬等形式,全要随死者送走,其最早的观念就因为其
灵魂最亲昵、最熟悉、最依恋的东西,必须随死亡同归,意在慰魂与安魂,使其不要再返回人世寻觅这些器物,使儿孙不得安宁。另外,人死起“殃”时,达斡尔族与满族令送葬人时要从火上走过,要漱口、洗手,都是为了怕人死后的魂气,再依附于人身而带回家舍,使宅舍不宁。“殃”气亦是指魂气而言,按萨满解释,人初死之游离气为“殃”,时间长而游离不移曰“魂”。魂发生作用于人于物而生异兆曰
灵魂或魂灵。魂变魂灵,还要经过若干一段时间,魂浮游、延续时间越长越古久,其魂灵的灵气、神气越多越不可匹敌。故
萨满教中又有“初魂易伏,久魂为神”的习俗观念。由此可知,在
萨满教观念中魂、气、神三者是互为联系、密而不分的,是
萨满教对宇宙间存在的某种精神、元气的神道解释。
灵魂或魂魄观念,截然不同于汉族民间
巫术或
道教中鬼魂解释。在萨满观念中,绝不是一提到
灵魂,
就要与鬼魂联系在一起,似乎鬼即魂,魂即鬼,将其视为鬼怪。
萨满教则将魂加以分析,分成为人或其它物质衰亡后游离出来的不灭的气质,物质不死不灭,不过是一种形态的另一形式转化物质。人死后,其气不灭,其魂永存,常留人间,只不过平常人不得识不会识不易见而已。魂,并不是什么妖孽、鬼怪,只不过是宇宙间的气化、气运、气行、气凝、气聚形态,不是胁迫伤害人的祟物。通过一定的
宗教程式——萨满
祭祀——将其收摄起来可为部落谋福祺的。所以,在北方
萨满教中都认为“鬼惧萨满,萨满不惧鬼”。鬼并不是萨满崇祀的对象,萨满只承认宇内存在超自然的元气主神,而不承认有鬼魅能御控宇宙的能力。当然这样讲,不等于说在
萨满教观念中没有魔鬼概念。魔鬼作为恶势力的代表,在
萨满教中占有很突出地位,它是黑暗、邪恶、残暴、瘟疾、祸患等的集中化的形象化身。它不单单是源自魂魄的变化,具体说不单纯是指
灵魂的幻化,而且是危害了整个自然界中各种恶、丑、坏势力的综合代表。所以,
萨满教中的魔鬼观念,不与
道教或汉族等
民族民间巫教中的魔鬼概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