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建立大
蒙古国前
蒙古诸部落各有各的名称和活动地域。他们的社会发展不平衡。有的部落已经进入阶级社会门坎,有的则处在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各部的经济生活也不相同,有的从事游牧业,有的从事
狩猎业,有的则从事农业;各部之间的语言也有差异,据《
蒙古秘史》记载,
成吉思汗建国后,还有九种不同方言;宗教信仰也互有区别,有的信仰也里克温教,有的则信仰孛额教(
萨满教);有的部落已经开始使用文字,有的则刻木为记号。自12世纪开始,在
蒙古高原形成几大部落,为了争夺统治全
蒙古的权力,他们之间发生无休止的战争,
蒙古地区形成了“天下扰攘互相攻劫,人不安生”的混乱局势。1205年,帖木真统一
蒙古“毡帐百姓”,占领东起兴安岭、西迄
阿尔泰山、南达阴山的广大地区,结束了
蒙古的混乱局面。1206年春,在斡难河源举行“忽里勒台”,推举帖木真为
大汗,号
成吉思汗,国号曰“大
蒙古国”。
成吉思汗以伊克
蒙古为核心,将族属不同、社会发展不平衡、方言各异的各部统一在一个汗权统治下,形成了具有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民族共同体——
蒙古族。从此,“
蒙古”由部落名称变成了民族的名称。“由于
成吉思汗及其宗族的兴隆,由于他们是
蒙古人,于是各有某种名字和专称的(各种)突厥部落,如札剌亦儿、塔塔儿、斡亦剌惕、汪古惕、客列亦惕、乃蛮、唐兀惕等……,都自称
蒙古人”(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汉译本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