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领主制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彝族地区的文化教育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据《新纂
云南通志·学制考》记载,元朝后期,
云南共设
云南府学宫、
安宁州学宫、嵩明州学宫、
大理府学宫、邓川州学宫、
临安府学宫、石屏州学宫、
河西县学宫、澄江府学宫、鹤庆州学宫、
永昌府学宫等11所学宫,大力推广
汉文化教育。
明朝又新办56所学宫,清代又增17所学宫,总计达84所。此外,
明清两代又举办了一些书院,明代
云南全省有70多所书院,到清代扩建到240多所。清代还兴办带有私塾性质的义学。学宫是各府、州、县的孔庙;书院是藏书和教学的场所;义学是免费私塾,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地租,而义学的田地又多为当地土绅捐献。学宫、书院、义学开办的目的,在于“尊圣人之道,重人伦之制,广
王者之化,育天下之才”。学校教育大增,有力地促进了彝族文化教育的发展。在这一时期,还有不少彝族封建土司致力于办教育,积极学习
汉文化。但在边远山区和高寒山区,少数民族(包括彝族)接受
汉文化的教育是十分有限的,而彝族语文的教育却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在
清朝中晚期,
临安知府曾举办过彝文学校,在府治设置的
科举“乡员”考试中设有
汉文和彝文考试,
汉文考“乡员”,彝文考“毕摩”。毕摩要经考试合格才颁发经书、法器。滇中、滇南一带曲靖、文山、思茅、红河、元江等地的毕摩都要到
临安府纳楼土司署考试,如获一等,则可穿上
清朝文
官服,并免去一切摊派。在新平县鲁奎山和磨盘山彝族地区,也举行过类似的彝文会考制度,以加封毕摩。当时彝文在
临安府彝族地区是统一通行的文字,它不仅是毕摩在各种
宗教祭祀中的
经典用文,也是识彝文者互相
通信、记事载物、写契约的日常应用文,乃至清初鲁奎山彝村的门牌,都是用彝文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