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壮锦在2006年成功申请为国家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关于
壮锦及其纹饰的传承与发展的研究在这之后成为一个热点问题。这些数量可观的论文都提出了保护、传承与发展
壮锦的一系列措施。吴伟峰在《略论
广西壮族
织锦的兴衰》一文中,对
壮锦的兴衰史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抢救
壮锦的方法:政府加强保护,改进
织造技艺,丰富图案,加强
壮锦研究与宣传。马红在《
壮锦的审美艺术与传承》一文中,在论述了
壮锦艺术的渊源与审美之后,提出了传承
壮锦艺术的四个措施:一是政策导向与舆论宣传;二是
壮锦艺人的发掘与扶持;三是艺术的教育传承;四是
壮锦艺术的开发利用。贺剑武、高艳玲在《民族地区手工
技艺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式保护研究——以
广西壮锦为例》一文中,对
壮锦的文化内涵,开发式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六条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对
壮锦的普查及立法保护工作;二是加强
壮锦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三是组织开发丰富多彩的
壮锦文化节庆活动,做好宣传;四是开设
广西壮锦文化博物馆;五是加大对
壮锦旅游商品的开发力度;六是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开发融合
壮锦文化旅游线路。蒙建维的《浅析
广西壮锦及其图案的保护与开发》一文强调了国家、地方政府与设计师在保护与开发
壮锦及其图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丁智才在《民族文化产业视域下少数民族
非遗文化的生产性保护——以壮族
织锦技艺为例》一文中,对
壮锦技艺在民族文化产业过程中的困境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四个并重”的解决办法,即积极保护与利用开发并重,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并重,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徐赣丽在《
非遗生产性保护的短板和解决的可能——以
壮锦的实践为例》一文中,论述了
壮锦在生产性保护上遇到的一系列困难,针对性地提出了几条解决方案:一是政府出面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二是以审美艺术价值取代
壮锦的使用价值;三是保持产品质优价高之定位。这些论文提出传承与发展
壮锦文化的措施非常之多,少则三条,多则六条,从国家、政府、社会、市场、传承人及
壮锦本身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可以说,
壮锦传承与发展的问题在理论上的探讨已经很多了,更为重要的是实践,是各个主体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