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尽管龙山县政府、文化局在龙山县各地已经建立
土家织锦传习所,但是传承人的启动和运营资金方面仍存在闲难。在调研时笔者明显的感受到受限于资金,传习所的
织机规模、传习所的条件有较大差别。以传承人叶菊秀为例,传习所每年的店面租金上万,建立初期不仅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还需要自己寻求市场,支付学徒工人的工资,同时为扩大市场而参加国内外各类活动中,仍需自掏腰包。她表示自己身为传承人,但深感传承工作很艰巨,仅凭个人力量很难维持。资金投入的不足还
表现在个别
织锦技艺传习所的生产环境比较简陋。以叶英传习所为例,叶英
土家织锦工艺作坊是洗车河镇唯一的一家
土家织锦传习工艺坊。政府要求
土家族织锦技艺传习所必须拥有独立的场所,与生活场分离。然而,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叶英将该工艺作坊设在自家住宅,生活用具与集
织锦作坊、
织锦作品展区混杂在一起。展览室在一楼设有展示着用已经装裱起来的叶英学徒的作品,二楼的
织锦生产区,狭窄的场地放置着三台小
织机,两台大
织机,
织锦的材料放在另一个小屋。在场地上,这里没有更宽阔的空间容纳
织锦生产所需要的工具。与苗儿滩刘代娥
织锦传习所相比,叶英除生活起居用地外,仅有两间房用于
土家织锦的作坊制作,制作的
织锦成品都放于家中,而其他
织锦传习所拥有10台以上
织机的规模是难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