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人类
创造出的文化产物和自然生物物种的保护不能完全等同比较。但对于其保护的方式和意义,还是可以类比进行思考的,毕竟所谓“保护”,是在人为价值观取向下进行的。就如同“
害虫”和“益虫”这样的定义,是人按照自己目前的理解和某些特定角度的价值取向定义的。其实所谓
害虫对整个自然
生态平衡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另外,“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
遗产”这样的定义,似乎已经从所谓的现代社会价值判别角度宣判了某样事物的死刑。
遗产在这里大约意为先人遗留下来的。那么,人类从古
埃及时期就使用椅子,怎么不把椅子叫
遗产?正因为椅子始终在沿用,并且不断根据社会环境和使用者审美而发生变化。同理,
侗锦现在依然存在,只是不在非
侗族人的大众认知当中,这并不妨碍使用它的人依然在用,也不妨碍它的花色
纹样随着侗人审美和织娘
创作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