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传承保护与发展开发有机统一的原则。传承与发展是事物的两个方面,传承就是继承传统,继承传统就会制约发展,而发展就是革新与变化,革新与变化势必影响继承,在花瑶服饰艺术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继承与革新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作为传统
民族民间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服饰艺术的流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服饰形态或
构件甚至会消失在生活之中,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变迁的过程中无能为力。我们可以运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干预或者进行适当的引导,使其向有利于传统民族文化精神传承的方向发展,向有利于传统民族文化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制作工艺传承的方向发展。比如花瑶
挑花艺术
风格的流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花瑶
挑花图案共有过三次比较明显的
风格流变,花瑶
挑花裙的布局与图案造型由严谨逐渐变化为松散,
挑绣的留空越来越少,最终演变成白底黑线的简笔画图案,完全没有构成关系与造型手法,也没有任何艺术性和文化性特征,也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令人扼腕。
近几年来,特别是花瑶
挑花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来,当地政府意识到花瑶
挑花风格流变的问题,采取了干预与引导措施,每年花瑶的传统节日“讨念拜”“讨僚皈”“讨念掴”期间,政府都组织
挑花展览和比赛,获奖作品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鼓励运用传统
挑花工艺
挑绣传统图案,对花瑶
挑花风格的流变起到了一定的干预与引导作用。同时,应该对一些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消失的民间艺术形式进行改造,使之在保留传统民族文化属性的同时以新的面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转变为“新民艺”。总之,发展开发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保护是主要目的,开发必须为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