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末到新
中国成立前夕,是彝族
近代学校教育开始并逐渐发展的时期。随着1840年
鸦片战争爆发后,特别是19世纪末叶,外国
传教士纷纷进入广大彝区进行传教,并兴办一些医院或学校。这些教会学校招收
教徒,以学《
易经》为主,还学习
中国语文、史地、自然、
美术、音乐以及
英文、法文或拉丁文。有的
传教士还用彝文编写教义,让彝族群众背诵。
法国传教士在泸西县阿盈里和弥勒西山开办学校,还编写《法倮字典》进行教育。
传教士兴办教会学校的目的是为文化侵略服务,但在客观上起到了普及、推动彝族教育的作用。
清朝末年清政府采取了“废科举、兴学堂”的措施,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开始了
近代学校教育。
云南于
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开始筹办学堂,
次年改五华学院为高等学堂。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各府及直隶州均成立中学堂一所,省会及各县办了一批初、高等小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改高等学堂为两级师范学堂。此外还办过专为准备留学的学生讲授外
国语的方言学堂,以及政治学堂、工矿学堂、女子师范、农业学堂、工业学堂等。这些学堂中有彝族
子弟上学,惟其具体情况不详。辛亥革命前,
云南地方
当局为边疆民族教育着想,创办了一批“土民学塾”,并采取了一些特殊管理措施:以招收少数民族为主,“尤以招收逼近边界之土人为主中之主”;实行以民族语文教学为主的双语教学法;要求就地培养造就当地民族
教师,要求从外地派去的
教师“通习当地夷文、夷经,以利施教”,未通习前要配备“通事”(翻译)助教;设立“简易师范传习所”,分别解决外地
教师通习民族语文和当地民族
教师提高
汉语程度的问题等。虽因诸种原因,办学成效不太显著,但这些特殊措施基本上体现了因民族施教,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辛亥革命后,彝族地区学校教育进一步发展。进入30年代,
云南当局先后制定一系列文件,规定“土民小学”设在“土民聚居之地”,招收土民儿童比例不得少于80%。这些措施有利于发展边疆民族教育,对促进彝族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