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和建设“三线”的规划中,
瑶族地区基本上被列为“三线”地区,特别是1970年强调工业要大力发展钢、铁、煤、电,为建立独立的
工业体系打下基础,支持县办“五小”(即小化肥、小矿山、小冶炼厂、小水电站、小水泥厂)的建设。因此,从1969年起,
瑶族地区陆续创办了一大批工矿企业,除县县基本上都创办了“五小”企业外,还创办了其他一些企业,使
瑶族地区工矿企业数目增长迅速,产值上升较快。如,都安
瑶族自治县1973年国营工业企业发展至38家,比1970年增长1045倍;197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产值达1178万元,比1970年增加825万元;1975年全县工业企业达117家,工业总产值达1731万元,比1970年增加1114万元。但这一时期创办的企业,并没有吸取“
大跃进”时期的教训,普遍存在着脱离实际,盲目上马,贪多图快,导致技术、资金和原材料跟不上,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诬蔑为“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工业产品出现质量差,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如,都安兰堂水电厂,投资115万元,因缺乏
燃料而无法生产;都安百旺氮肥厂,投资578万元,
连年亏损,年均亏损44.82万元,使地方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金秀
瑶族自治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兴办的水泥厂、磷肥厂、金矿等厂矿,也因技术、资金和原料问题,生产上不去,给国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