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
宗教学者把
宗教禁忌说成是
巫术的一种。这在某些方面有一定道理。因为,如果我们接受弗雷泽的观点,认为
巫术的原理是类似律——类感
巫术和接触律——接触
巫术的话,那末,
禁忌的情况也有类似之处,信仰
图腾的民族禁吃
图腾动物,孕妇禁吃兔肉(害怕因此而生出兔唇之子),即是以同类感应为其思想原则;有些民族禁止进入圣地,接触圣供,在神圣的
宗教节日不许发生性行为,此类
禁忌即是以接触感染为其思想原则。但是
禁忌与
巫术又有原则性的不同。
巫术对神秘力量和神圣物的态度不是纯粹的谦卑和屈服,而是旨在通过某种方式力图控制和支配它,使之为己所用;
禁忌对神秘力量和神圣物的态度则是敬拜和畏怖,它力图控制和限制自己的行为,以免于犯神秘力量和神圣物,使之不为己害。因此,在
表现形式上,
巫术是积极的、进取性的,
禁忌则是消极的、防范性的;在目的上,
巫术是为了达到某种有利于己的目的,
禁忌则是为了避免某种有害于己的结果发生。通过上述各方面的比较分析,我们认为,
宗教禁忌作为
宗教处理和对待人—神(神秘力童和神圣物)关系的方法和一种手段,是介于
巫术与祈祷之间的一种类型。关于
巫术与
禁忌的联系与区别,可从
波利尼西亚人的“塔布”(taboo或tabu的
音译)现象得到清楚的说明。
波利尼西亚人信仰和崇拜一种他们称之为“玛纳”的神秘力量。他们相信凡是具玛纳力量的人或物都是危险的,不可接触,是为“塔布”。酋长、头人、
巫师、祭司等人物,举行
宗教仪式的场所,被认为有神灵居住的圣地,为神灵使用的圣物,以及某些
鸟兽草木和食物都被视为具有玛纳,因而皆为塔布。人在非常的时候(如出征打仗时、打猎时、妊娠期、月经期)也被视为有塔布。塔布可以转移,本来不是塔布的,头人和祭司可以将他们的玛纳转至其上,使之成为塔布。对于具有玛纳力的塔布,规定有严格的禁令和戒律,人们不得随意接触,否则必将受到超自然的灾难性惩罚,轻者危及个人,重则祸延
氏族。在这种情况下,便必须举行特定的
巫术仪式予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