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是唐末封建割据的继续,全国处于分裂状态。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忙于你争我夺,无暇顾及境内的少数民族。有的封建割据势力,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或夺取政权,往往借助少数民族的力量,或
笼络蛮酋。在这种氛围中,少数民族得到了一个短暂的休养生息机会,社会比较安定,经济也有所发展。唐末,
史籍第一次出现了瑶人的称谓:“西晋(怀帝)分
荆州湘中诸郡置湘州,
岭南以五岭为界,北以洞庭为界。汉晋以来亦为重镇。今按其俗,杂有夷人名徭,自言先祖有功,免徭役也。”这是
瑶族最早的独立称谓。当时,主要居住在
荆州(治湖北江陵市)澧州(治今
湖南澧县)、朗州(治今
湖南常德市)、辰州(治今
湖南沅陵市)、锦州(治今
湖南麻阳市)、
潭州(治今
湖南长沙市)、郴州(治今
湖南郴州市)、永州(治今
湖南永州市芝山区)、连州(治今广东连州市)、道州(治今
湖南道县)、邵州(治今
湖南邵阳市)、桂州(治今广西桂林市)、贺州(治今广西贺州市)、昭州(治今广西富川县)、龚州(治今广西平南县)、富州(治今广西昭平县),这些地区五代时属于楚,这一时期也有所进步和发展,从而为宋代
瑶族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过,由于五代十国时间不长,而瑶人所居的
楚国时间更短,仅有五十多年,所以,
史籍对瑶人的记载不多,难以详述其况,现仅就能掌握的
史料加以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