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瑶族人口的增加和农业生产的发展,部分山区
瑶族被迫在相对固定的地域内过着刀耕火种的游耕生活。清人严如煜《苗防备览•风俗下》说,
湘西瑶族“刀耕火种,三四年后辄弃而别种。数年后,地力复,则仍垦之。”这种相对定居的生活,应是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的
表现。这部分
瑶族,多种植“
芝麻、粟米、麦、豆、包谷、
高粱、荞、薏苡诸杂粮”。部分居住在湘桂粤边界的平地瑶,由于居住在
平坝地区,长期与汉族接触,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较大,定居下来,从事农田
稻禾和山地农业经济,经济发展水平已与当地汉族无异。《皇清职贡图》卷四说:
广东新宁县瑶人,“居县之大隆峒,言语服饰,渐与内地习染,同齐民一体,编户输粮。”据莫纪德先生调查,
广西阳朔县的部分
瑶族,在道光年间就开始垦土造田,引水种植水稻,并逐渐定居。
广西富川“上下二排徭人,莲花村最大,居住平原,余皆烟火相望,其田甚沃”。这部分
瑶族种植
稻禾,但仍以旱稻为多,故
史籍记载说:“有陆稻,种不需水,徭人多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