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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象”与“征”常分开用。“象”字出现甚早,在
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我国最古
书籍《尚书•说命上》载:“乃审阙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这里的“象”指人的形象相貌。《易传•系辞上》云:“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此处的“象”指
易经卦爻象符号系统。可见,“象”正是先古圣人把看到的天下繁杂、错综之变易现象,以适当的卦爻象符号来象征其物象的。《
易经》是最先将象与意相联系的。到了魏晋时期,著名的玄学家王弼对“言”“象”“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夫象者,出意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如果我们从功能角度上分析,“象”具有象征“意”的内涵的功用,而“言”则具有说明“象”的象征意义的功用。可见,王弼在处理“言”“象”“意”的关系时,认为“言”与“象”是工具,而目的在得“意”,就是理解“象”背后事物的本质与意义。“征”字则最初与行走有关。《
说文解字》中解释“征”字为“正行也”。后来引申为征兆之意。如《
汉书•平帝纪赞》云:“休征嘉应,颂声并作。”同书《艺文志》云: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这可能是“象”“征”二字较早地放在一起用,表达了原始的以
占卜之象征兆善恶好坏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