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小凉山彝区,尸体烧埋一二月或数月后,要延请毕摩招灵做“马都”(灵牌),供家人供祭,也称作祭。古今各地彝族作祭大体一致,说明其祖先崇拜渊源久远,影响广泛。李京《
云南志略》载:“
祭祀时亲戚必至,宰杀牛羊动以千数,少者不下数百。”彝文《作祭经》说:大祭“椎牛如山堆,椎羊如白绸,椎猪如黑鱼”。作祭是彝族追悼死者的一种仪式,据称人死后不举行作祭的仪式,则
灵魂迷离失所,不能步入光明之路;并且常常在家中作祟,使家人疾苦不安。故富裕人家,于人死后就择定吉日作祭;贫寒之家,也有延迟数年节衣缩食,
积蓄一笔祭费才能举行,甚至毁家散财来举行
祭祀,
子孙们方感殁存俱安,少慰孝思。
云南彝区,作祭的方式较为复杂。黄德巽
纂修的
民国《罗平县志》卷四记载:“既焚,招其魂,以竹签裹絮少许,置小蔑笼,悬生者床间。”在
武定、禄劝彝族地区,作祭时先由亲属去山中选山竹一丛(要求长得直,未被虫蛀),献鸡蛋后连根刨起,截下节根,长短同
孝子的大拇指第一节相等,外扎
羊毛,
男性用红线扎9匝,女性用绿线扎7匝,毕摩念《缚祖灵经》,并以死者骨灰少许放入竹筒之内,装入一小布袋,插以蔑刺,置小布袋内悬于堂屋左边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