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对“生产性保护”的概念进行全面、深入探讨,是2009年元宵节期间举办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
技艺大展”系列活动上,成为探讨的焦点。生产性保护的本质就在于探讨保护与发展、生产性与产业化的问题。随后学界对“生产性保护”概念进行了解读,如学者汪欣的《对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念的认识》,对生产性保护的概念及其实质和在实际中的应用情况做了探讨。也有学者如赵龙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生产性保护》针对个案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生产性保护之间的关联做出了独特的尝试。如何可持续地进行
土家织锦的生产性保护,陈龙、叶洪光提出了一些措施,一方面各级政府健全“
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机制,出台合理的“
非遗”保护政策;另一方面,企业在走向批量化的同时要保证
土家织锦核心
技艺不缺失。
土家织锦应该在保持原有艺术性和主要工艺特点的基础上,坚持生产性保护,企业与当地政府通力协作,在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的前提下,通过改善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
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实现真正可持续的保护。大多数
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尤其是传统手工
技艺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在生产过程中传承,在传承过程中生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