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
渔猎生产活动中的互助合作,产品均分已如上述,应当补充的是,
瑶族狩猎还贯彻一条“见者有份”的互惠原则:集体
狩猎,在山道旁射得猎物,若恰有路人撞见,不论男女老少,均可分得一份猎物的肉。此一原则普遍盛行于
近现代瑶族各支系。又,三两人,乃至一人上山猎获野物提回村里,收拾好后,除送一份给村老以示尊敬外,余肉也多与亲戚、村邻分食。大些的
动物分肉,小
动物连肉带骨刴烂熬粥,众人分享。在盘瑶、山子瑶、排瑶社会里,普遍遵行这一习俗。连南内田坑排瑶直到20世纪50年代,猎获的黄猿.、刺猬、
锦鸡“都是大家分享吃掉”,
狩猎能手方官妹公1957年五六月猎获黄猄七八只,每次猎获都是大家聚餐,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