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也是
瑶族自然崇拜对象之一。
瑶族民间认为,火也是神灵司管的神物,从而对其产生崇拜。特别是在过去,
瑶族多住
草木或竹木或木结构的房屋,加上生产上的刀耕火种,每年冬末春初放火烧山,稍有不慎,便会危害村寨。所以,人们对火敬惧交加,企图通过种种努力来讨好火神,保佑人畜安全。
广西十万大山一带的山子瑶,每年放火烧山耕作前,都要由
巫师“那曼”或头人“抱导”先念经,求火神把砍倒的
树木杂草烧尽,同时不要发生火灾。
广西都安一带的布努瑶认为,“昌郎也”是密洛陀派来总管火的大神,所以,家家户户都安有火神位。即在火灶房旁安插一小
竹筒,供烧香用,或直接把香插在火灶的裂缝处亦可。逢年过节祭祖时,要在火神神位点3炷香,祈求火神保佑,请其到餐桌用餐,否则火神发怒,会引起火灾。无论男女老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面对火解大小便,认为违者肛门或生殖器会肿烂;孕妇不能从火上跨过,认为违者流产或生怪胎;任何人都不能对火吐痰,认为违者嘴歪舌烂。伐林烧山前也要祭“昌郎也”,在砍伐过
草木的山脚堆3堆柴草,同时用
树枝搭一个祭台,上供1块生猪肉、3杯水,由寨老烧香叩头祭神后,手持火把将柴草堆点燃,吹3口气,待火熊熊燃烧后,将杯中的水泼向火堆周围,然后大家一齐点火烧山。当地习俗认为,吹3口气表示借风助火势,使火猛旺;泼水则表示限制火势蔓延成灾。如伐木烧山前不祭火神,认为火神会怪罪,会使火烧不旺,或火势太旺,蔓延成灾。
广西百色一带的山子瑶认为,家中火塘是火神居住的地方,也是火神的神位,所以,火塘中的火种要长期保留,不能让其熄灭,否则就意味着火神出走,家道不兴,妖魔鬼怪就会来家扰得家无宁日。
每月的
初一、十五,要在火塘边插香供火神,家祭时也要祭火神,祭台设在神龛前,供品摆在祭台上,但香要插在火糖边。无论何人都不准用脚踩踏火糖上的三脚架,否则火神怪罪,家室不得安宁。不管是在野外或屋内,都不得对火撒尿或用水泼火,否则火神发怒,会报复人类,让人生病或火烧房屋。广东连南排瑶,凡住房或柴寮失火,均认为是火鬼神作祟。所以,失火时,便备一些酒、米、香、纸钱等
祭品,请先生公念经祭神,祈求天下大雨
大雪来灭火。火熄灭后,要杀鸡备纸钱、香、酒祭神,酬谢天公帮助灭火,祈求火鬼神今后别再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