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
瑶族地区普遍开展以优质、高产、低耗、多品种为中心的
增产节约运动和“节能月”活动,同时,市镇开展清产核资和清仓利库活动,充分发挥了余存物资的作用,加速了资金周转。1981年,为彻底打破企业“吃大锅饭”,职工捧“铁饭碗”的局面,进一步克服平均主义,开始推行工业生产
责任制。
责任制的形式有“成本包干”、“四包一奖”、“超额计件奖”、“包干上缴
利润”、“综合奖”等。1985年,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领导实行民主选举,推行厂长负责制,企业可以在不违背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灵活选择分配方式,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生产结构,决定经营方向,同时,主管部门对各厂矿实行厂长、书记奖罚办法,实行厂长、书记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奖金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
挂钩,超产盈利者奖,平产平利者保留原工资,造成经营性亏损者取消职务津贴和奖金,并扣发部分基本工资,促使企业领导把压力变为动力,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对内的经济
责任制。实行多劳多得,多超多得,使职工都明白当班完成多少任务,能领得多少工资,心中有数,并实行奖罚制度,达标的奖励,不达标的倒扣工资,使产量和质量显著提高。鼓励多劳多得,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同时,否定长期以来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对立起来的做法,允许并保障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