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
近代瑶族地区的养殖业,主要有家庭禽畜饲养、养鱼、养蜂。
瑶族每户必养鸡、猪,有水的地方也养鸭。鸡、猪主要用来做
祭祀神鬼的供品或年节杀来吃,绝少出卖。多数家庭养牛,除耕田犁地用外,也用作供品和肉食。有的地方当耕牛或菜牛出售,如富川县
瑶族利用山地发展养牛,
平时村里每户一人轮流赶牛上山放养,称为“放牛帮”,一帮牛群多达七八十头。
冬季将牛放上山,任其自食,不收帮,直到第二年开春才上山把牛赶回村里。
民国时期,人口少,荒山多,每户养牛多至七八头,自用不完,有大量出售,商人收购,远销
广州、港澳地区。南丹县白裤瑶养牛除了耕田外,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砍牛给死去的亲人送葬。其习俗认为,如果家里的老人死了,没有牛砍给他,
祖先就
会见怪,家里会不安。因此,家家户户必定养牛;能养多少就养多少。谁家养牛多,为亲人送葬砍的牛多就越有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