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
瑶族地区设立理徭行署,专理瑶事。理徭行署并不一定非设于府治所在地,管辖范围也不仅限于本府,(主要为周边的
瑶族地区),可跨府而治,故行署所在地可随需要而定。如
湖南省城步县“理徭同知署在城北,
乾隆七年(1742年)建”。
广东连山,(理徭)同知行署在鹿鸣关外三江城。先是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同知刘有成建理徭军民府署于城之东南,其西为理徭把总署。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迁同知驻连山城治,军民府署废,变价解部,同知出三江综理徭务时,借把总署为行署,旋建把总署于连山城内西南隅。湖南江华理徭同知署,雍正八年(1730年),自府城移驻,建署治西,
嘉庆十九年(1814年)改驻涛圩,道光十二年(1832年)移驻锦田,新建
衙署。“
长安营者……定于
乾隆之六年(1741年),爰立营制,曰
长安。设官设吏,又号理徭”。“移
宝庆府同知改为理徭,凡靖州之绥宁与
宝庆冈、城步隶辖,驻扎城内。理徭同知,署在城北,
乾隆七年(1742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