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
瑶族地区兴办义学,最初是为了抑制书院的发展。当时各地的书院因
学术争鸣气氛较浓,引起清初统治阶级的惧怕,所以顺治九年(1652年),颁布了“不许别创书院”的禁令。但各地教育发展的快慢仍是清王朝衡量各地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于是一些
地方官员则设义学,以补
地方官学之不足,于是义学兴起。起初,“义学初由
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徭
子弟秀异者,规制简陋。”由于瑶区的义学多建在县、乡之下,为贫困的
瑶族子弟人学
创造了有利条件,加上义学仍与官学一样,有官银资助,所以,瑶区的义学得到了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