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末在民族工作中开始出现一种急于促进实现“民族融合”的错误观点,把进入共产主义以后才能逐步实现的
远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纲领。“文化大革命”进一步发展为民族虚无主义和民族取消主义,否认社会主义还存在民族和民族问题,把承认民族差别,照顾民族特点的思想和政策统统扣上“特殊论”、“条件论”、“落后论”的
帽子加以批判,认为“再提民族特点就会犯政治错误”。1966年8月中央统战部被打成“修正主义司令部”、“牛、鬼、蛇神的庇护所”,民族工作机构被撤销,民族院校大部分被关闭,民族区域自治被污蔑为“人为地制造分裂”、“制造独立”,严重损害少数民族的各种利益和权利,给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造成极大灾难。这种错误思想实际上是否定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差别,严重脱离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助长了民族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和唯意识论,导致“
浮夸风”、“共产风”以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泛滥成灾,极大地破坏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并给少数民族后来的发展留下许多后遗症。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各民族共同繁荣的过程中,民族间的趋同性将会进一步发展,民族差别愈来愈减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但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各民族繁荣而不是民族融合时期,也不是民族消亡时期。1980年1月,根据
中共中央的指示,《红旗》
杂志刊载了1959年8月4日
周恩来在
青岛民族工作
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这篇被林彪、“
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理论权威”康生和陈伯达封锁了20多年的讲话的发表,表明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根本立场和民族政策的全面恢复。在拨乱反正的同时,
中共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照顾和帮助少数民族,使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有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科学、卫生、体育事业也有了相应的发展,民族关系不断改善,民族团结得到了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