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棉花在明代初年引种
山东,而且得到迅速的推广和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强制与奖励政策。”按照
朱元璋的政策,
棉花不仅可以代替粮食缴税,而且可以享受极低的税率,新开垦的棉田则可免税,植棉的经济效益更是五倍于种粮。因此,在地理条件适宜植棉的
山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植棉的积极性被极大调动起来,“明中期以后……
山东省逐渐形成了鲁西北与鲁西南的商品棉产区。”同时,以农业为基础,
棉纺织业也得到相应发展,“棉纺织生产在东昌府所属各州县广为普及,并产生了一些
纺织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至少在定陶、濮州等地区,
棉纺织业已经由自经性生产向商品性生产转化。”京杭运河又为商品
棉布的运输提供了极大便利,使鲁西南、鲁西北地区商品
棉布的生产和销售盛极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