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在长期发展进程中,为了慰藉
氏族死去的亡魂,最初只是用简单的殉葬等方式予以祭祷,或届时大量杀牲与献牲,告慰亡灵。或者用死者的某件器物,作为
灵魂归来的依附物,供奉膜拜,起到代替或影射作用。这些便是某种灵物崇拜。满族等北方诸民族最原始的简易的桦皮篓、皮布神堂等,最先也是做为本
氏族的亡魂归来的栖身之所,后来,各
氏族又建设了共同的墓地和祠舍,也是为本
氏族死去的魂魄归来时栖息之地。在出土文物及运送尸骨的石棺、瓦罐、圆木筒上,常有
灵魂洞,都是本部族亡魂栖息和随时出入活动之所。随着
氏族的不断扩大、
氏族枝脉日繁、族系庞大,族丁日众,本族人因生活区域无法容纳,便要从族中不断分支分居,离开祖居地而分投
八方,
祖先人的原始器皿不能每个支系都能得到一件,供奉祭祷,而先人的坟址亦不能随各系各支远迁。为了解决这些既实际又崇高的
灵魂崇拜的复杂情绪,便产生更形象化的偶像崇拜活动。神偶便因此而成为
世世代代氏族祖先灵魂崇拜的神品,而在北方崇信
萨满教的诸民族中产生、发展并不断扩散开来。神偶的出现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简到繁,初用泥、石、木、革制造,塑造刻制都很简陋,而且多求神似,不求形似,后来随生产的发展,又有用绢布制偶,或用铜、铁、银、金、铅等
金属铸成或
雕镂而成的人形神偶,技法也日益讲究。除此,也有用骨、牙类雕成的人形神偶。但不论用何种
料质,
萨满教神偶还不同于
佛教等大型偶像。它以便于携带、实用为主,形体已不是单一型,千姿百态。人形神偶便是死后
灵魂的替身和
灵魂的依托体,它本身既是神又是神居人世的代表。萨满与族人便不能将其随意扬弃,而必须经过一定的宗教仪式按时
祭祀,便完全赋有了某一
祖先灵魂重生的同等效力和作用。这样,就像
祖先仍活在族人中,与阖族同乐。正因为有
祖先神祗偶像永驻身边,阖族似乎在受到
祖先神威的荫庇,从心理观念上产生慰藉和安然无畏的谋生精神。人们在这一心理需要上,便出现了各类神偶崇拜,除
祖先神偶外,凡只要有所企冀的事都
创造出一种偶神,为自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