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法有火葬和棺木土葬两种。火葬是彝族传统的葬法。彝族渊源于我国古代的羌人,火葬即出自古羌人的“死则焚其尸”的习俗,至今这种葬法仍在大、小凉山彝族中保留着。火葬
当天,以两根长杆横捆短木棍做成担架。尸体用青、白、蓝布包裹,忌用红布,盖以披毡,4人抬往“烧人场”。行前,由毕摩念诵指路经,告诫死者去阴间走哪条路,怎样和路上邪魔斗争。所指之路需一程一程列举
地名,直至到达“
祖先之乡”为止。此时,男亲友在屋外空旷处打枪、赛马,妇幼围集宅旁。
乾隆《东川府志》说:“(黑罗罗)其长死,游骑挟
弓弩,周围弛骋,名搅魂马。”打枪、赛马,意在唤起死者之
灵魂前往阴间。送丧开始,一人举火把在担架前引路,担架后跟随哀哭的
家属、亲友,有的还要组织全副武装的人在前面“护路”,边走边打枪。道光《云南通志·白㑩㑩》引《旧云南通志》说:“前导七人,环
甲胄,执枪弩,四方射,名禁恶,止杀,焚之于山。”这种古老的送葬仪式,不但在行火葬的凉山等地保存着,而且在改行棺葬的地区也有保留。解放前,滇东北彝族送葬,主人
骑马与带枪的亲友同行,边走边鸣枪边吹号。另外,澄江县彝族送葬,队前有毕摩引导两个涂怪脸、穿怪装的善鬼(一男一女)及几个扮其他鬼怪的人,边走边击鼓边跳,俗称“送阴灯”,目的是欢送和取悦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