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养制度与牛亲家相似,都是彝族人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互助方式。彝族人民以
畜牧业为主要副业,在不同海拔山地放牧“逐水草而居”中形成了托养制度。矮山区的养羊户每年
农历五
月份将羊赶上高山给托户代为词养。这期间,羊粪归托户,
羊毛、小羊归主人。如果羊死亡,则肉归托户,羊腿及
羊皮归主人。
七月,矮
山羊主人上高山剪
羊毛,高山托户则以好酒好肉招待。这种托养关系如果没有发生差错,则一般不允许变换。高山养羊户
九月将羊赶回矮山,这期间的羊粪及来年三月
羊毛归托户,小羊则归主人。这体现了彝族人民互助的乡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