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再嫁比较容易,社会亦多给予同情。
广西大瑶山花蓝瑶,有孩子的
寡妇或上门的鳏夫再嫁或再上门时不能将孩子和家中
财产带走。若
寡妇或鳏夫不愿离家,可招一个姑爷或媳妇进来。
广西隆安瑶族,凡“其子不幸而亡,遗媳年少则招一异性人入赘,入赘者得继承其嗣,并得享受其
遗产”。广东连南排瑶,凡因夫死或离婚未再嫁的妇女都称之为“
寡妇”。按惯例,丧夫的
寡妇须守寡四个月后才能改嫁;离婚的
寡妇,再婚的时间则不论。由于再婚现象普遍,再婚者一般不受社会歧视。如
寡妇因亡夫家产较多,或不愿离弃子女,不愿改嫁,亦可在家招郎上门,上门入赘前的所有
财产亦归该
寡妇所有,上门男子无权染指,入赘后添置的
财产方归夫妇二人所有。所以,入赘的男子社会地位较低,常受人们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