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宗教组织往往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医疗、慈善、社会服务甚至军事活动,并以它们的制度去影响或控制其他社会组织的这些活动。以经济活动言,天主教会在中世纪曾经占有
西欧地产的三分之一,成为当时最大的土地经营者;罗马教廷至今仍在世界各地拥有众多的产业,广泛进行国际
金融活动;
中国佛教
寺院从南北朝开始占有土地,以后设立“质库”,利用“白徒”及“养女”进行无偿劳动,发放高利资,逐步建立起独立的
寺院经济。以政治活动言,世界三大
宗教都曾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形成政教合一制度,
僧侣参政而位极人臣者,东方有“
黑衣宰相”慧琳和尚,西方有红衣
宰相黎塞留主教;
宗教首领兼为政治首脑者,东方有哈里发,西方有教皇。从
埃及到
巴比伦和
印度,
宗教制度都曾渗透到政治制度之中,祭司都曾左右国政。天主教的法规,对西方的法律和司法都曾产生重大影响;伊斯兰教的教律,则同时起着
世俗法律的作用。以文化活动言,从古代到中世纪,文化都曾为
僧侣所垄断,教堂、修道院和寺庙成为保存文化资料,进行学术活动和文化教育的地方,
宗教组织曾控制了全社会的教育事业。现代各种
宗教组织还创办医院,开设学校,举办慈善、救济等社会服务,成立政党、工会以及各种群众性团体甚至国际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另外,在历史上,许多
宗教和教派的
宗教组织都曾拥有自己的武装,在
宗教旗帜下进行战争。时至今日,中东的一些教派组织,还仍有因为握有军事力量而形成重要的政治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