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王朝对瑶民的反抗斗争也有直接采取招抚办法的,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辰州溪峒都指挥使魏进武率山徭数百人寇城砦,朝廷不欲分兵穷讨,乃降诏招谕。
七年(1014年),进武诣使请罪,署三班借职,监房州税,仍赐装钱赴任。”
嘉定后,“时遇徭贼作乱,扰及泷水(治今罗定县),卷石(泷水判簿翟卷石)不畏险阻,躬任安抚,单骑诣徭营,宣朝廷德意,招降之。邻郡赖以安堵”。“(
淳熙)
五年(1178年),峒徭煽乱,远近骚然,孺履廉其情,密檄摄瑶卢陵、萧宗远开诚招抚,瑶即期来款,孺履抚绥之”。以上所引,乃是宋王朝直接招抚瑶民
起义军的事例。此法不仅使朝廷免去了诸多军费和人力,而且使瑶民免遭杀戮,是一举两得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