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1907.8—1999.12)男,
瑶族,
湖南江华
瑶族自治县石桥乡鹧鸪塘村人。1925年夏考入
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0月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次年12月,离开学校到衡阳市总工会工作,加入
中国共产党,受派到衡阳市专事青年工作,从此开始了职业革命生涯。1927年春任
湖南汽车路工会湘南办事处主任。“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任湘南特委和
湖南省委的政治交通员。1928年4月,任
湖南省茶陵县县委书记。5月,上井冈山,开始了在
毛泽东领导下的武装斗争。参加了粉碎湘赣敌军对井冈山根据地的两次“会剿”的斗争,年底调任红四军政治部
秘书长。1929年7月随
毛泽东到蛟阳帮助筹备闽西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任闽西特委
秘书长、
福建省委常委。冬赴
上海,参加中央训练班学习,改名黄春圃。1930年春,离开
上海回到
湖南任红五军随营学校政治
教员,参加红军两次攻打
长沙的
战斗,并在第一次打下
长沙后任红三军团第一师第三团政治委员。1932年后,先后任红五军一师政委、红三军团捕蒋突击队政委、红六师政委、主力师五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的斗争。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因对“两条道路决战”的提法有不同意见,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销职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送到军事裁判所监管。1934年10月随红军长征。
遵义会议前夕,恢复工作,任红军三军团直属队政治处主任。到达陕北后,先后任陕甘支队十三团政治处主任、一军团政治部巡视员、中央军委警卫团政委、二十八军政治部主任。1936年“西安事变”后,奉命接收延安城防工作。1937年春,入抗日军政大參学习,夏,任中央军委四局副局长、局长。1938年8月,离开延安赴
山东抗日前线,经
毛泽东提议改名为江华,12月27日,八路军
山东纵队成立任政治部主任。1939年9月,中共
山东分局和
山东纵队决定成立八路军苏皖纵队,江华任司令员兼政委,并任皖东北军政委员会书记。1942年1月,
山东纵队改为
山东军区,江华改任军区政治部主任。1943年春,江华出任鲁中区党委书记,同年到延安学习。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代表。1945年10月到达东北,
次年1月任辽东
省委第二书记、军区第二政委。1948年5月任中共
安东省委书记、
安东军区第一政委。1949年5月,奉调入关。6月增补为中共浙江
省委委员,任中共
杭州市委第一书记、
杭州市市长。1951年7月任中共浙江
省委副书记,1954年起历任中共浙江
省委书记、第一书记、浙江省政协主席、浙江省军区第一政委,以后又兼任
南京军区政委。1956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关押、批斗。1967年1月,
周恩来下令派专机将他接到
北京保护起来,在
北京附近一个工厂劳动了一段时间。1969 年,下放到
湖北一家兵工厂劳动。1973年8月在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975年1月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1977年,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央委员。1978年 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了全面拨乱反正的工作,认真复查纠正了大批冤假错案,解放了大批干部群众。1980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江华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主持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审判。他不顾73岁的高龄,亲自审阅了所有的案卷,不负国家和全国人民的重托,从1980年12月到 1981年1月,成功主持了这一举世瞩目的审判。1982年至1992年先后当选为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1999年12月24日逝世,享年93岁。他生前留下遗嘱,将骨灰分成两部分,分别安置于井冈山根据地和鹧鸪塘村家乡母亲坟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