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该建立专项的
壮锦传承人保护基金、专款专用,适当给予她们应有的物质保障。有鉴于很多掌握精湛技术的民间
织锦人才的流失,可以通过政府组织力量对这些艺人的技术水平进行鉴定,给予她们相应的传承人名誉称号与一定的经济待遇,以提高她们的职业归属感与生活水平。在养老、生活
补贴方面对于一些年龄较大的传承人加强支持。除了在经济上补偿以外,在法律上也要保护这些
壮锦文化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与
经济利益。在给予她们稳定的经济待遇的同时,还要让她们承担一些维护
壮锦文化传承的责任与义务,如参加
织锦艺人的培养与宣传活动等。一些
壮锦研究机构或者研究基地如
广西工艺美术研究所等,可以合理地吸收民间
织锦艺人为其顾问或者员工等,按照合理的制度安排,给予她们一定的经济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一部分
壮锦艺人安于这个行业,并发挥重要的传承作用。